● (000001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深发展A: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深发展A现发布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13日--2006年7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 7月13日至2006年7月17日的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3日9 :30-2006年7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审议事项:《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000002、200002)G万科A:万科HRP1:投资风险提示
受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G 万科A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万科HRP1”的投资风险。
华润发行的存续期9个月,行权价3.73元的认沽权证“万科HRP1”交易期为 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8月28日,行权期为2006年8月29日至2006年9月4日的五个交易日。2006年9月4日到期以后,未行权的“万科HRP1”将予以注销。
2006年7月7日“万科HRP1”的收盘价为0.136元,公司A股股票“G 万科A” 的收盘价5.60元。根据国际通用的计算权证理论价值的Black-Scholes模型,参照“万科HRP1”和“G 万科A”目前的价格,按照2.25%的无风险收益率,万科 A股股价35.89%的波动率计算,“万科HRP1”的目前理论价值为0.000元。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 (000014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G沙河: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G 沙 河二○○六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7日召开,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选举郭其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的议案。
●(000020、200020)*ST华发: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 华发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7日召开,会议选举宋少华、张卫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000021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G深科技: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G 深科技现将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选举林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事项予以补充说明。除该事项外,该次股东大会其他开会事项不变。
● (000027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G深能源:电价调整公告
G 深能源近日收到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适当调整广东省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一律提高1.42分/千瓦时(含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具体如下,并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公司名称 上网电价(含税)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1、#2机组 0.4441元/千瓦时
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3、#4机组 0.5073元/千瓦时
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5机组 0.5047元/千瓦时
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6机组 0.4533元/千瓦时(含脱硫费用)
根据上网电量测算,预计可增加公司2006年度销售收入约7200万元人民币。
● (000090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G天健:关于暂停公司股票交易的公告
G 天 健因有重大信息即将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从 2006年7月10日(星期一)9:30起暂停交易,直至披露之日起恢复交易。
● (000411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英特集团: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英特集团非流通股股东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几家法人股股东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7月22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 (000423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东阿阿胶: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阿阿胶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7月6日召开,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000426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G大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6年7月7日,G 大 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为赤峰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为赤峰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6.14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84亿元。
●(000505、200505)*ST珠江: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珠江控股本次股改拟采取“资产出售+利息豁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结合的对价安排,珠江控股将其持有的北京飞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万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迪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五家科技类公司的股权溢价出售给北京新兴,冲减珠江控股向北京新兴借款本金6,404.89万元,同时豁免截至到2006年 5月31日应支付给北京新兴的借款利息5,995.02万元,同时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非流通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送给流通A股股东(相当于流通A股每10股获送1.66股),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一)资产出售+利息豁免
1、资产出售
根据北京新兴和珠江控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珠江控股对北京飞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原始投资额1,345万元)、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原始投资额872.25万元)、北京市万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原始投资额1,022.75万元)、北京市迪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原始投资额 1,912.5万元)和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公司原始投资额1,252.39万元)五家科技类公司的总原始投资额为6,404.89万元,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上述五家股权投资的帐面净值为3,070.45万元;珠江控股将上述五家科技类公司按原始投资额出售给北京新兴,溢价为3,334.44万元,出售资产所得冲抵珠江控股从北京新兴获得的借款本金。上述资产出售溢价为3,334.44万元作为本次股改对价安排的一部分。
2、利息豁免
1999年北京万发重组珠江控股以来,北京万发的实际控制人北京新兴对珠江控股提供了大量的借款资金支持。截止2006年5月31日,珠江控股向北京新兴的借款本金余额总计人民币20,860.93万元,其中:直接借款7笔,合计金额人民币4,160.93万元,年利率5.58%-7.00%;通过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贷款5笔,合计金额人民币16,700万元,年利率5.022%-5.184%。上述借款珠江控股已按合同规定计提了利息,但因公司资金困难一直没有支付给北京新兴。截止2006年5月31日,公司欠付北京新兴借款利息总计人民币5,995.02万元,其中:直接借款利息1,099.96万元,信托贷款利息4,895.06万元。为了支持公司的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北京新兴出具了债务免除书,同意豁免截止2006年5月 31日公司应支付给北京新兴的借款利息5,995.02万元作为本次股改对价安排的一部分。
上述资产出售和利息豁免的重大关联交易将使珠江控股的净资产增加9, 329.46万元,按珠江控股的股本构成情况测算,相当于给流通A股股东的对价为 2,801.57万元,即流通A股每股获得0.247元,按照公司进入股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06年6月30日公司流通A股收盘价为2.39元/股测算,相当于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1.03股。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非流通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送给流通A股股东,送股数为2067.4498万股(相当于流通A股每10股获送1.66股) ,实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1,541.588万股。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全体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作出法定承诺。
控股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北京万发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2、对于部分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在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有权按照公司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0.19元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发出售所持有的股份。对于该部分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由北京万发向流通A股股东先行代为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送给流通A股股东),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偿还代付的对价或征得北京万发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三、本次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1日
2、本次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7月31日
3、本次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27日至2006年 7月31日
四、本次改革A股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A股股票自2006年 7月 3日起停牌,2006年7月8日刊登股改说明书后将继续停牌,最晚于2006年7月17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7月15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A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7月15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A股股票停牌。? 珠江控股本次股改拟采取 “资产出售+利息豁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结合的对价安排,珠江控股将其持有的北京飞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万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迪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五家科技类公司的股权溢价出售给北京新兴,冲减珠江控股向北京新兴借款本金6,404.89万元,同时豁免截至到2006年5月31日应支付给北京新兴的借款利息5,995.02万元,同时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非流通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送给流通A股股东(相当于流通A股每10股获送1.66股),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一)资产出售+利息豁免
1、资产出售
根据北京新兴和珠江控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珠江控股对北京飞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原始投资额1,345万元)、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原始投资额872.25万元)、北京市万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原始投资额1,022.75万元)、北京市迪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原始投资额 1,912.5万元)和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公司原始投资额1,252.39万元)五家科技类公司的总原始投资额为6,404.89万元,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上述五家股权投资的帐面净值为3,070.45万元;珠江控股将上述五家科技类公司按原始投资额出售给北京新兴,溢价为3,334.44万元,出售资产所得冲抵珠江控股从北京新兴获得的借款本金。上述资产出售溢价为3,334.44万元作为本次股改对价安排的一部分。
2、利息豁免
1999年北京万发重组珠江控股以来,北京万发的实际控制人北京新兴对珠江控股提供了大量的借款资金支持。截止2006年5月31日,珠江控股向北京新兴的借款本金余额总计人民币20,860.93万元,其中:直接借款7笔,合计金额人民币4,160.93万元,年利率5.58%-7.00%;通过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贷款5笔,合计金额人民币16,700万元,年利率5.022%-5.184%。上述借款珠江控股已按合同规定计提了利息,但因公司资金困难一直没有支付给北京新兴。截止2006年5月31日,公司欠付北京新兴借款利息总计人民币5,995.02万元,其中:直接借款利息1,099.96万元
● (000507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粤富华: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粤 富 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6月26日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局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经股改动议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如下:
(一)股票对价安排调整
现调整为:“除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还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收市时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39,111, 604股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股。上述股票对价中25,618,101 股股份(相当于每10股获付1.31股)由非流通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股权划转过户完成前为港口集团及功控集团)、纺织集团及冠华轻纺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所占权重进行分配,剩余13,493,503股股份(相当于每10股获付0.69股)由除前述非流通股股东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所占权重进行分配。”
(二)大股东承诺调整
1、增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具体如下:
“在粤富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5年内,珠海市国资委通过二级市场卖出所持有粤富华股票的价格不低于近5年的最高交易价格9.97元。
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珠海市国资委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当粤富华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份等涉及股票价格除权的情形时,珠海市国资委将按照上述事项对当时的最低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设调整前的最低减